来源:中国金融杂志
作者
杨富玉‘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
文章
《中国金融》年第22期
金融数据标准是指金融数据领域需要统一的各项技术要求,旨在促进金融数据的可评估、可衡量和可操作。金融数据标准所包含的规则和指南,是金融活动的重要技术依据,在金融数据开放共享、规范使用、风险管理等方面具有基础支撑作用。随着数据要素在金融领域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显著,国际社会高度重视金融数据标准化工作。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金融组织、欧盟等积极制定金融数据标准,大力推进金融数据标准实施,协同筹划国际金融数据标准化新举措。近年来,我国致力于多层次供给金融数据标准,金融数据标准化建设和实施取得积极成效,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国际金融数据标准制定与实施情况
国际金融数据标准制定情况 ISO侧重金融数据的统一标识、通用交换方面的标准制定。ISO于年成立金融服务标准技术委员会(TC68),负责核心银行、资本市场等领域国际标准制定。为适应全球金融数据发展形势,ISOTC68于年将原银行分委会、证券分委会整合调整为参考数据分委会和信息交换分委会。为满足金融场所、主体、产品、交易等金融数据要素全球统一标识需要,ISOTC68制定了十多种参考数据标识标准,其中包括交易所和市场识别编码(CodesforExchangesandMarketIdentification,MIC)、商业标识代码(BusinessIdentifierCode,BIC)、全球法人识别编码(LegalEntityIdentifier,LEI)、国际银行账户编码(InternationalBankAccountNumber,IBAN)、金融工具分类代码(ClassificationofFinancialInstruments,CFI)、金融工具短名编码、国际证券识别编码(InternationalSecuritiesIdentificationNumberingSystem,ISIN)、证券证书编码、法人实体形式编码(EntityIegalForms,ELF)、表示货币的代码(CodesfortheRepresentationofCurrencies,CRC)、唯一交易识别编码(UniqueTransactionIdentifier,UTI)。此外,ISOTC68正在制定三种参考数据标识标准——唯一产品识别编码(UniqueProductIdentifier,UPI)、数字凭证识别编码(DigitalTokenIdentifier,DTI)、自然人识别编码(NaturalPersonsIdentifier,NPI)。为满足数据高效交换需要,ISOTC68还制定了金融业通用报文方案(ISO)标准。
国际金融组织侧重金融数据的规则、指南方面的标准制定。年,二十国集团(G20)推动全球场外衍生品国际治理,协调各国建设交易报告库(TradeRepository,TR)并共享数据,以提高全球场外衍生品市场的透明度、缓解系统性风险、防止市场欺诈。为提高数据字段和格式的标准化程度、降低数据汇总的复杂性,全球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于年制定了全球法人识别编码(LEI)规则建议,支付和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CPMI)与国际证监会组织理事会(IOOSC)于年和年联合制定了唯一交易识别编码(UTI)协调技术指南、唯一产品识别编码(UPI)协调技术指南、场外衍生品关键数据要素(CDE)协调技术指南。
欧盟将技术标准作为有关条例的补充和细化。~年,欧盟先后发布了14项监管技术标准(RTS)、7项实施技术标准(ITS),对年发布的场外衍生品、中央对手方和交易报告库条例中的有关交易报告要求进行补充和细化。上述20多项技术标准详细规定了交易报告库注册申请规程,市场主体报告交易数据的格式、频度,以及交易报告库收集、验证、聚合、比较、分发数据的规范等内容,并明确要求市场各方遵循有关金融主体、交易、产品标识、交换报文等国际标准。
国际金融数据标准实施情况 ISO以标准为依托,开展有关金融产品标识、交换报文等注册管理。ISO指定国际编码机构协会(ANNA)为国际证券识别编码(ISIN)注册机构,截至年8月,全球共发ISIN码多万个,覆盖多个国家和地区金融市场。与此同时,ISO指定环球银行间金融通信协会(SWIFT)为ISO注册机构,注册管理条报文标准,其中包括条支付报文标准、条卡报文标准、27条外汇报文标准、条证券报文标准、86条贸易服务报文标准。
国际金融组织积极推进各国金融数据标准化。一方面,积极开展金融主体标识注册管理。FSB于年组建全球法人识别编码基金会(GLEIF),负责LEI码的注册管理。截至年8月,全球共发LEI码约万个,基本涵盖了全球场外衍生品市场参与主体。年,FSB指定国际编码机构协会衍生品服务局(DSB)为唯一产品识别编码的注册机构,负责后续UPI发码。另一方面,通过国际评估推进各国实施国际标准,FSB定期对各国实施国际标准的情况进行评估——既包括对单个国家综合情况的定期评估,也包括对所有相关国家的专题同行评估。年,FSB发布《全球法人识别编码实施情况专题同行评估报告》,对全球LEI应用实施情况和挑战进行系统全面的总结和分析,并提出了若干实施建议。
欧盟交易报告库助力金融数据标准化。截至年8月,欧盟授权10个交易报告库运营,并发布多项法规,强制要求向交易报告库报送的数据采用LEI码等国际标准识别交易主体和交易对手方,欧盟金融市场机构LEI覆盖率已经超过90%。
国际金融数据标准化新动向
国际金融组织加强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协同合作。年,G20将加强跨境支付作为优先事项。4月,FSB发布评估报告,认为碎片化的数据标准和互联互通不足是造成当前跨境支付成本高、速度慢的重要原因之一。7月,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CPMI)发布《加强跨境支付:全球路线图的基石》,建议提高数据质量和直通式处理,应积极推广应用全球法人识别编码(ISO标准)和金融通用报文(ISO标准),并加快协调制定全球数据交换API标准和个人识别编码标准。10月,FSB会同CPMI等国际组织和标准制定机构发布加强跨境支付的全球路线图。
国际金融组织开始将推广应用国际标准情况作为各国参与国际金融数据治理层次的依据。FSB全球法人识别编码体系监管委员会(ROC)年修订章程,提出执行委员会的成员应来自强制使用唯一交易识别编码(UTI)、唯一产品识别编码(UPI)、关键数据要素(CDE)的国家,以确保相关编码治理决策的相关性和有效性。
欧盟将进一步规范加强金融数据共享。年初,欧盟发布数据战略,规划建立一个共同的欧洲金融数据空间,旨在通过加强数据共享,鼓励创新,增强市场透明度,提高金融可持续性,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建立一个更加一体化的市场。欧盟将加强标准、工具、基础设施、数据处理能力等方面的投资,确保数据可用性。
我国金融数据标准制定与实施情况
我国金融数据标准制定情况 结合我国实际,国家标准对ISO标准坚持应采尽采的原则。针对ISO金融数据统一标识、通用交换方面标准,我国已经采标交易所和市场识别编码、商业标识代码、国际银行账户编码、金融工具分类代码、国际证券识别编码、表示货币的代码等国际标准。目前,我国正在采标全球法人识别编码、唯一交易识别编码、金融工具短名编码等国际标准。
以国家标准为基础,近年来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部门组织制定了13项信息分类编码、14项数据元、7项数据定义等多项金融行业数据标准。其中,分类编码标准包括金融工具统计分类及编码、金融机构编码、保险业务代码集、企业财产保险标的分类、信托业务分类及编码等;数据元标准涉及银行经营管理、商业银行担保物基本信息描述、保险业车联网、征信、移动支付、银行间市场、保险、票据影像等领域;数据定义标准包括银行数据标准定义、证券期货业数据分类分级、证券期货业投资者权益相关数据的内容和格式、保险基础数据模型等。目前,人民银行正在组织编制金融数据安全规范等多项金融行业数据标准。
我国金融数据标准实施情况 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数据标识注册机构建设。年,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为全球法人识别编码(LEI)中国本地运行系统对外运营,提供LEI的国内注册服务。截至年8月,国内LEI持码机构约3万家,约占全球LEI总数的1.7%,已覆盖我国全部金融机构法人和银行间市场参与主体法人。年,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证券分委会成为国际编码机构协会中国地区正式成员,负责ISIN编码管理。截至年8月,我国共发放ISIN码12.5万个,约占全球ISIN码总数的0.2%。
推广应用ISO报文效果良好。我国第二代支付系统(CNAPS2)、跨境人民币支付系统(CIPS)、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CBGS)等金融基础设施已经采用ISO报文标准。与传统报文传输系统(MT)相比,ISO报文采用可扩展标记语言(XML)技术,信息更详细,容量更强大,便于系统互联互通,有助于我国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目前,SWIFT和英国支付系统(CHAPS)等支付系统仍在使用传统的MT报文,预计将在年以后逐步迁移到ISO报文。
金融数据标准实施涌现出一些全球最佳实践。在推进金融数据标准化过程中,我国已经探索出一些被国际同行高度认可的实践经验。比如,我国金融证券期货业数据模型已被纳入国际标准典型案例,其成功之处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行业标准技术审查中设立数据模型审核环节,提升了行业标准的数据规范化水平;二是支持监管系统建设,使监管大数据分析工作具备了基础条件;三是为行业最佳实践方案,支持证券公司借鉴行业数据模型建立自身的数据仓库应用。
我国金融数据标准化任重道远
当今社会,信息技术革命日新月异,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数据要素已经成为经济发展和产业革新的动力源泉。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各领域的数据应用发挥了重要作用。伴随着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数据要素的潜力必将得到进一步挖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规范化社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要完善数据权属界定、开放共享、交易流通等标准,加强标准等方面的软联通,推动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强与相关国家、国际组织的标准等的对接。金融数据标准化工作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积极主动创造性开展工作。
标准要促进共享赋能创新。一是完善金融数据权属界定、开放共享、交易流通等方面的标准体系,科学界定数据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管理权,厘清数据开放、共享和使用边界,科学平衡数据使用的便捷性、数据保护的安全性、数据主体的隐私性,推动数据要素发挥创新驱动作用和对其他要素效率的倍增作用。二是完善金融数据标准体系,加强金融数据人工智能应用及评价等标准建设,助力金融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三是加强技术工具、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数据质量和应用处理能力,助力金融科技创新应用与包容审慎监管,服务数字经济发展和国内大循环。
标准要支撑风险防控。一是完善金融业综合统计标准体系,统一规范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交易对手方所属经济部门、金融基础设施等基础统计要素的定义、口径、分类和编码,助力建设先进、完备的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二是贯彻落实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完善金融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加强金融数据分级分类管理,推广数据安全融合技术,有效应对数据安全风险挑战,确保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三是强化金融风险防控数据模型建设,发挥数据在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中的基础作用,支持金融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化解。
标准要助力高水平开放。一是推动标准制度型开放。积极参与全球法人信息库和数字身份识别体系建设,支持我国企业拥有全球法人识别编码(LEI),完善我国LEI应用场景,提升外资营商环境便利化水平,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二是加强与国际组织的标准对接。在我国交易报告库建设中,全面采用唯一交易识别编码(UTI)、唯一产品识别编码(UPI)、关键数据要素(CDE)等国际标准。三是加强标准软联通。规范数据跨境流动,强化汉字编码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实施,解决姓名生僻字导致银行业务办理困难的问题,让汉字在数字网络中畅行无阻。